2022届本科基层班级(含金融20级二学位):
为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作用,营造和谐、奋进的毕业生离校氛围,根据《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将2022届优秀毕业生(本科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北京林业大学正式注册的本科毕业生,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读期间未受党、团、行政处分,各门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全部合格;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3.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4.在校期间,曾获得两次校级“三好学生”或一次校级“三好学生”和一次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可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曾获得一次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可参评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
5.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名列前茅,按照学校规定获得学位证书;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体质健康测试达标;
8.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并优先推荐评选。
二、评选名额:
学院评选优秀毕业生的人数应掌握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0%以内,原则上每班评选三人,其中北京市优秀毕业生一人,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两人。
三、评选办法:
具有参选资格且意愿参选的毕业生需要提出申请,各班级应由班主任组织参选人在班级内进行答辩陈述,总结在校期间取得的成绩、获得的荣誉和个人体会,开展班级民主评议,考虑春季学期返校时间等因素,可线上线下相结合。
四、工作要求:
各班负责人须在4月13日(周三)14: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以“优秀毕业生评选+班级”命名发送到邮箱ok4936@126.com,过时不交视为班级放弃参评。
(1)参评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需提交:《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附件1);《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
(2)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需提交:《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单》(附件3);《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4)
(3)海报宣传材料。200字以内个人简介(包含姓名、学院、班级、主要履历、获奖情况等);个人生活照一张(横版,3M以上,2048×1536)
(4)新媒体宣传材料。个人生活照3-10张。以“我的大学生活”、“北林我想对你说”等为主题(不限于此),提交一篇关于在北林生活及成长感悟的文字材料,1000字以内。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