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国家励志奖学金、成才助学金、新科鹏举助学金、张纪光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本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学年平均学分积80分(含)以上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包含体育及选修课等);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注意: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不得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兼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设立原则是奖励我校本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审工作中以参评学生是否优秀为评选标准,而不是学生的困难认定等级和困难程度。
2.资助标准
5000元/人
3.申请材料
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可参评其它奖助学金,申请励志奖学金需提交“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主题事迹材料,并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纸质版主题事迹材料(手写版)、附件1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请于10月15日11:30前交至学研C518,同时在学工系统进行申报,只在网上申请不提交纸质版材料者视为无效。
“国家资助·助我成长”主题事迹材料要求:
1.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体裁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
2.事迹材料内容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
3.材料提交命名规则:学院-姓名-专业-题目。
4.提交方式:以附件形式上传至学工系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中。
二、成才助学金
1.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3)关心集体,助人为乐;
(4)勤俭节约,生活朴实;
(5)学习刻苦,成绩合格;
(6)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2.资助标准
3000元/人。
3.申请材料
纸质版主题事迹材料(手写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请于10月15日11:30前交至学研C518,同时在学工系统进行申报,只在网上申请不提交纸质版材料者视为无效。
三、新科鹏举助学金
1.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思想要求进步,积极进取;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及班级的各项活动;
(5)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努力,考试成绩没有不及格科目;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贫困生。
2.资助标准
1800元/人。
3.申请材料
纸质版主题事迹材料(手写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请于10月15日11:30前交至学研C518,同时在学工系统进行申报,只在网上申请不提交纸质版材料者视为无效。
四、张纪光奖学金
1.评选条件
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大二及以上年级)。
2.资助标准
2000元/人
3.申请材料
张纪光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主题事迹材料(手写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请于10月15日11:30前交至学研C518,同时在学工系统进行申报,只在网上申请不提交纸质版材料者视为无效。